BR01|初讀《蒙古征服之後》

蒙古征服之后:13—17 世纪华北地方社会秩序的变迁
王锦萍 著
陆骐 刘云军译,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23 年
宋元明三代是中国史的大变之时。学界固有“唐宋变革”的说法,迄赵宋一朝,中国市民社会逐渐成形,在政治、商贸、文娱等等领域皆引动甚大的变化。而囿于专业所限,之后中国上下的演变则是笔者所不甚知的,这也是笔者所以在稍早时候把阅读的目标定在“宋代及其之后诸史”与民族史。今既阅毕《蒙古征服之后》,自是要动笔作一篇总结文章。作者在书的导论中提及:
女真人和满人在很大程度上保留甚至巩固了北宋时期建立并完善的中国社会秩序模式。
是说金兵南寇之后,其并未颠覆宋以来建立的种种文官政治制度。尽管朝廷对士人的支持力量不及江南,士大夫阶层未曾随异族统治的来临而失去他们的地位、权力。“金代以科举为基础的社会可以被更形象地描述为‘功名社会’,在这个‘功名社会’中,那些科举中第的士人主宰着汉人中的精英阶层。”他们凭依金代辽阔的官学选拔体系继续践行他们的儒家理想,这与临安朝廷治下以私属书院为枢要的道学氛围是相异而类似的。
而蒙古铁蹄南侵令此一制度迎来它的终结。众所熟知的是,终蒙元一朝科举制往往处于废止的状态。纵使开科,所录取的举子也属极少量,可谓濒死垂亡。有悖于中国自秦以来崇尚“集权”“大一统”的传统,作为游牧民族的蒙古人在中原统治中施用的制度设计是“独特的”且“权力分散的”。一方面他们带来森严的等级制——“四等人制”及按职业等等划分的八十三种世袭户籍;另一方面经由设置“投下”领主及其“跟脚”仆人、僧道儒统管机构等等将权力分散。
蒙古政权建立了一个拥有法律特权和官位世袭特权的群体,在某种程度上恢复了基于贵族制的统治形式。在汉人社会,这种贵族制的统治形式在 10 世纪时已经烟消云散。
“蒙古政坛因此将士人边缘化了。”书中借元好问及周献臣的故事向读者说明,彼时士人以及庶民的出路绝非是“学而优则仕”,而在乎经由勾搭蒙古王侯、僧官道官等等融入统治阶层。这也是元代“权力体制的多样化”的表征之一,另一体现之的现象是道僧在世俗(主要在山西)影响力的扩张——他们取代了士大夫家族而在山西的乡民精英之间占有一席之地。
道僧阶层恃君主之宠信,借碑刻、修庙、治水等事彰显自有的权威、树立威信。比如奥敦妙善经由“圣母”信仰“建立起一个广泛的全真女冠网络,将洞霄宫中的女冠们与势力强大的蒙古皇室女性直接联系在一起”。他们会在石碑上镌刻蒙王特许的免税令也即“圣旨碑”以宣扬他们同行政权力的特殊关系,并且作为乡民精英参与缺水的山西普遍存有的“水神”信仰,将之与他们的宗教联系一处。因忽必烈宠信佛教,元朝建立前后华北世界曾经历自全真教主导向佛教主导的变迁,但不改变宗教势力与行政权力合谋统治的局面。
受此影响,华北庶民的生存境遇自然与宗教不脱干系。只凭做僧为道可以免税一点,足以鼓动太多不堪剥削的农家投身庙宇;切实而言,宋代崇文抑武的风气以及士人阶层的种种特权也推动着世间“读书热”的形成。于是作者说:
能够在竞争中胜出的机制,通常是那些可以在一个较大规模上创造和再分配财富的社会机制。
其中“免税权”是很重要的一条。正是因此,在金元变迁之际以及蒙古百年暴虐之下,僧道远远占有比平民阶层多的财富,而标明他们在社会结构之中的卓群地位。蒙古人的异常的统治形式促逼着庶民们做出改变,由此仅单在“家族事务上,世俗与宗教的界限不断模糊或弱化 [p.288]”,在其他的领域也发生有近似的事。一如农村订立水法、安排监水官吏便总要带一两名僧道才好,而政府也同僧道更多有来往。与此同时僧道可以扩展他们的寺庙网络,作者以五台山为例,说经元代的发展它业已成为全国佛教的中心之一,其背景即蒙古皇室之于五台山佛寺的特别关照。独立于行政的僧官体制(或曰“僧道衙门”)使佛道信仰组织自成秩序,并同蒙古行政体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此,裙带关系、贪墨贿赂、有名无实等等弊病也不绝涌现、屡禁不止(如僧人娶妻生子、滥用权力等事)。
或正因僧道的崛起完全仰仗行政权力的特许,明廷代元之后,伴随汉人旧制的大复兴,佛道体制在百年间疾速退出社会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种种世俗信仰,如水神、山神等等颇具地方主义色彩的势力。山西出于其地处边塞,藩王府与军屯的存在使该地同内地的书院昌盛有所迥异。王府及军队一度成为僧道的新“功德主”(支持者),并借之行干涉乡里、占田敛财之举。归根究底,各方社会势力的争斗是围绕当地自然资源、物质财富展开的。乡民、僧道、皇室、官府、军队等等主体各有分合,随时因势而动罢了。但总的趋势是,自元之后至少在山西社会经历一场由“僧道—乡民—官府(皇室)”至“乡民—官府(皇室、僧道)”的态势转变。作者以为:
关于区域多样性的问题,我们需要研究两种同时发生的历史过程的交互作用,一是自上而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深刻重组,二是自下而上的地方机制等级的关键重构。
地方主导精英的区别是南北方发展分野的标志。纵观全书可以得知,南方自宋以来便很有浓郁的道学风气以及地方主义自治传统;而与之作对比的,北方在金代官学体制崩溃之后进入一段相当长的佛道—世俗信仰并存交融的历史阶段,即便在明朝建立之后大兴儒学,相较于内地,至少在山西,带有强烈的世俗色彩(如水神崇拜)的地方主义氛围也未曾有根本的改变。兴许这就是大地之上生民的生存策略。